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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加入省安全生产协会的函

时间:2016-08-01 浏览次数:3402次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请示批准,第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169上旬召开。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通过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等措施。给协会组织带来了生机,提供了天地,今后协会的作用十分显要。为提高会员质量,壮大会员队伍,更好地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特发此函,邀请贵方关注、关心安全生产的人员和单位加入本协会。
得知贵单位,在我省的影响力较大,协会十分愿意为你在今后的发展中提供平台和服务,您申请入会后,协会秘书处将根据贵方的实际情况,向第届会员代表大会推荐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单位。
  协会是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全省性社团组织,是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全体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稳定社会,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一、会员入会后将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2、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受本会提供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
4、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免费或优惠获得协会有关信息资料;
5、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入会后需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关心本会建设,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向本会如实反映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
4、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6、按期缴纳会费。
  安全生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加入本协会,共同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做贡献!
申请入会的单位,接到此函后,于820日前填好入会申请表(见附件)并邮寄回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
联系人:金鑫 李伟
电话:0431-88780283     13179040616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超达创业园区10栋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
:《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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