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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培训班的通知(吉安监管法规[2014]51号)

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2938次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吉安监管人[2014]25号),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省安全监管局拟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基础、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及执法文书填写等内容。
  二、计划安排
  4月、7月份分别安排一期培训班,对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分批轮训。
  (一)第一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4年4月22日-24日(4月21日17:00时前报到)。
  地点:长春市“新发宾馆”(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99号,文化街与新发路交汇,省委对面。在火车站乘224路到省委站下车,或乘坐6路、66路、306路到北安路站下车,步行至省委对面即是)。
  (二)第二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4年7月15日-17日(7月14日17:00时前报到)。
  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
  每期班,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须派1-2人参加。
  四、其他事宜
  (一)具体报名由各市(州)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将第一期、第二期培训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单位电话和手机)等信息于4月16日前报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邮箱:xh82727055@126.com(将报名回执表发到此邮箱)。
  联系人:杨 微 0431-88905939
      叶露羽 0431-82727055
  (二)具体培训工作由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
  (三)培训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行政执法能力提高第一期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行政执法能力提高第二期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