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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在吉林省抚松县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培训班

时间:2014-11-03 浏览次数:2840次
10月21日-23日,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在吉林省抚松县吉林省煤矿职工疗养院举办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培训班。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及全省各大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王丽萍主持开班仪式,秘书长刘晓伟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副会长崔晓群出席仪式并给学员们授课。
 
刘晓伟在讲话中强调,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希望全体学员,一是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二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贯彻;三是对照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最后他指出,大家一定要利用好这次机会认真学习和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我们每个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为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法律支撑。
崔晓群在授课中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总体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强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障。三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四是强调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这次的培训学习时间虽短,但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与会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