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管一[2009]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38号)精神,经省局研究,确认省安全生产协会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省级考核机构,负责全省三、四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对达标考评情况进行管理、统计和上报。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